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初级会计事务-存货相关知识《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如下: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 = 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 × 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 = 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 × 存货单位成本
或: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 = 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 + 本月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 - 本月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由于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因此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例】
承《个别计价法》中的【例】,假设甲公司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报据表,则5月份D商品的平均单位成本为:
5月份D商品的平均单位成本 = (期初存货结存金额 + 本期购入存货金额)/(期初存货结存数量 + 本期购入存货数量) = (150 × 10 + 100 × 12 + 200 × 14 + 100 × 15)/(150 + 100 + 200 + 100)≈ 12.727(元)
5月份D商品的发出成本与期末结存成本分别为:
5月份D商品的发出成本 = 400 × 12.727 = 5 090.8(元)
5月份D商品的期末结存成本 = [150 × 10 +(100 × 12 + 200 × 14 + 100 × 15)] - 5 090.8 = 7 000 - 5 090.8 = 1 90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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