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加权平均法
初级会计事务-存货相关知识《移动加权平均法》如下: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的合计额,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的合计额,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 =(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 + 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 + 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 = 本次发出存货数量 × 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 = 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 × 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能够使企业管理层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位成本,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
【例】
承《个别计价法》中的【例】,假设甲公司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存货,则5月份D商品本期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如下表所示。从表中看出,存货的平均成本从期初的10元变为期中的10.8元、13.36元,再变成期末的14.016元。各平均成本计算如下:
5月5日购入存货后的平均单位成本 =(150 × 10 + 100 × 12)/(150 + 100)= 10.8(元)
5月16日购入存货后的平均单位成本 =(50 × 10.8 + 200 × 14)/(50 + 200)= 13.36(元)
5月23日购入存货后的平均单位成本 =(150 × 13.36 +100 × 15)/(150 + 100)= 14.016(元)
如下表所示,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成本法得出的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存货成本分别为4 897.36元和2 10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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